山东润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000吨/年氨基葡萄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山东润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000吨/年氨基葡萄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5000吨/年氨基葡萄糖项目;
项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宏达路1909号甲2号;
项目概况:本项目租赁已建成车间建设氨基葡萄糖生产项目,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总投资18000万元,年产氨基葡萄糖5000吨(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3000吨,二期2000吨),厂区总劳动定员60人,采用3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
二、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bA7VhcVSVFtIyZfTLiGiQ
提取码:qqda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请前往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宏达路1909号甲2号,山东润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查阅纸质报告。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范围内的公众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书面提出环境保护意见,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和身份信息,法人及组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期限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本公示期间,向建设单位提出您宝贵的意见。